关看守所判不了刑怎么算
东阳律师
2025-04-18
(一)对于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的情况,被羁押人应理解自身此时无获得赔偿的权利,接受释放决定,回归正常生活。
(二)若符合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被羁押人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释放证明、法律文书等。
(三)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赔偿金计算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被羁押人可根据自身被羁押天数准确计算应得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于在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被判刑的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是否可获国家赔偿。若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无赔偿权。
2.若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被羁押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3.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及时释放被羁押人。对于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启动赔偿程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判刑,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无权获赔;若拘留、逮捕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被羁押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侵犯人身自由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依法正常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经审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的情况,这属于正常司法流程中的合理排查,国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当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意味着之前的羁押是错误的,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此时被羁押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形式,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对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及赔偿事宜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看守所被羁押却没判刑,要是依法拘留、逮捕后发现不应追责而释放,被羁押人不能获赔。
2.若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等终止追责情况,被羁押人有权获国家赔偿。
3.赔偿主要是支付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判刑的情况分两种。一是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这种情况下被羁押人不能获得赔偿,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在前期采取措施时有一定合理依据,只是后续查明无需追责。
(2)另一种情况,若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以此保障被错误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被羁押人若认为自己符合获赔条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二)若符合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被羁押人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释放证明、法律文书等。
(三)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赔偿金计算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被羁押人可根据自身被羁押天数准确计算应得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于在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被判刑的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是否可获国家赔偿。若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无赔偿权。
2.若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被羁押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3.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及时释放被羁押人。对于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启动赔偿程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判刑,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无权获赔;若拘留、逮捕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被羁押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侵犯人身自由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依法正常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经审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羁押人的情况,这属于正常司法流程中的合理排查,国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当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意味着之前的羁押是错误的,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此时被羁押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形式,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对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及赔偿事宜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看守所被羁押却没判刑,要是依法拘留、逮捕后发现不应追责而释放,被羁押人不能获赔。
2.若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等终止追责情况,被羁押人有权获国家赔偿。
3.赔偿主要是支付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看守所被羁押最终未判刑的情况分两种。一是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这种情况下被羁押人不能获得赔偿,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在前期采取措施时有一定合理依据,只是后续查明无需追责。
(2)另一种情况,若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以此保障被错误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被羁押人若认为自己符合获赔条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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